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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烟草公司“七五”普法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20-02-17
莆田市烟草专卖局友情提示: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到访著名侨乡福建莆田,手机会收到一条这样的

“莆田市烟草专卖局友情提示: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到访著名侨乡福建莆田,手机会收到一条这样的短信,在诸多“到此一游”短信中,这样一条有关烟草专卖法规宣传的短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据悉,从“七五”普法开始,莆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共同建立普法宣传短信群发平台,在春节、中秋等返乡高峰期进行短信群发,至今群发短信超过300余万条,覆盖人群达100余万人次。

这只是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积极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福建省局(公司)立足行业发展实际,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目标要求,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重要基础保障,通过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创新模式,有效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开创了福建烟草商业系统法治建设新局面。

 

加强法治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法治烟草建设的良好氛围 /陈力腾 摄

正是凭借其卓有成效的普法工作,2019年年底,福建省局(公司)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近日,本刊记者走进福建省局(公司),探访其“七五”普法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规划引领  顶层设计

业依法成,法护业兴。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福建省局(公司)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由来已久。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福建省局(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着眼顶层设计,印发《福建烟草商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专门设立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普法责任分解至13家所属单位、13个职能部门及相关工作岗位,并纳入机关和基层单位年度考核,用有效的考评监督促进各部门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实施。

“真正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软任务’压实为‘硬指标’,进一步优化普法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福建省局(公司)法规处处长林建森说。

为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针对“七五”普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特点,福建省局(公司)坚持机制先行,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制订《进一步加强福建烟草商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考试、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以及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等7项制度,组织常态化的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各项指标纳入述职考评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此外,福建省局(公司)通过持之以恒推进专卖执法监督机制、制度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企业法律服务体系、法规队伍体系等建设,以法治化手段促进企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分门别类  落地见效

打铁必须自身硬。

既是接受普法教育的受众又是进行普法宣传的主角,既体现着普法工作效果又肩负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重任的行业职工,是做好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好行业职工的普法教育培训,更是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的应有之义。

在“七五”普法期间,福建烟草商业系统建立“4+3+2”法制教育培训制度,组建普法讲师团,从四类人员(领导干部、法规人员、专卖人员、普通员工)、三项内容(党内法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两个维度(常规性和非常规性主题教育)着手,开展全覆盖、深层次的法制教育活动。仅2019年,全省系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402期,累计达2868课时,培训19574人次。

以加强对专卖执法监督和法律支持为切入点的专卖执法人员培训,无疑是其中的重点。

“尚方宝剑、基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赋予烟草行业行政执法的神圣职责,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提高用法和执法水平,是巩固烟草专卖制度、维护烟草行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事关群众利益,更关乎烟草行业形象。

为此,福建烟草商业系统严格按照行业要求,固化专卖执法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落实案件合法性审查、执法案卷评查和专卖执法信息公开,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颁布后的新要求,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培训,确保专卖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及时把握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结合最近几年互联网涉烟、物流寄递环节查处、大户治理等‘热点’问题,各单位及时组织专卖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切实提升其能力水平。”福建省局(公司)法规处工作人员朱阿文补充道。

不只在专卖执法领域,福建烟草商业系统各单位,纷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学习培训工作:

南平市局(公司)通过构建烟叶基础设施建设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着力防范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法律风险,努力夯实发展根基;

 

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开展普法工作 /陈力腾 摄

福建武夷烟叶公司针对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的实际情况,推进普法工作“进车间、进仓库、进工地”,让每个角落都吹响法治号角;

福建海晟投资公司聚焦商品零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保障作用;

中国烟草福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结合进出口工作实际,制定系统、科学的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加强涉外业务中的法律风险点防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对法律法规极富针对性的宣传学习,福建烟草商业系统员工的法律知识储备更加丰富,行政执法、依法办事和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以大幅提升。

以案释法  创新模式

原来的普法宣传,很多时候是这样的“硬”介绍:“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第五十八条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如今的普法宣传更多是这样的“贴心劝”:“我给大家算算账,如果从烟贩子手中购进一条假‘中华’烟销售,不但‘进货’花了钱,一经查处,假烟会被立即罚没并处以300元的罚款,档位直降3档,而且进货规格、总量也会受限,按15档客户实际经营来算,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算上经营信誉、社会影响……”

同样是针对零售户的普法工作,两种形式高下立判!

在“七五”普法期间,福建烟草商业系统突出实践特色,坚持将普法与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借助普法宣传以及品牌推介等多种载体,举办了超过1万场次的普法宣传介绍,用生动、真实的案件以案释法、以案学法,达到普及知识、引导行为的目的。

在林建森眼中,真实的案例就是最好的普法素材。法律本身比较枯燥,法治宣传教育最忌讳教条化、概念化和空洞说教,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向零售户阐明违法经营的代价,所起到的普法效果比背一百遍法律条文的作用还要大。

“为了突出案例的真实、生动,各直属单位均结合各自市场特点和当期查办的案件情况,选取代表性案例作为普法素材,并持续更新,持之以恒地对广大零售户进行普法宣传,让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林建森说。

与此同时,福建省局(公司)还积极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构筑起“网络、电视、报刊、微信、短信”五位一体的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普法宣传阵地的多样化、精细化、效能化。如莆田市局(公司)就根据真实案件,由单位员工自编、自导、自演了普法微电影《初心》,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到扣人心弦的电影情节之中,有力增强了普法宣传实效。

在此基础上,通过点线结合、动静结合、常态与重点结合的方式,福建烟草商业系统各单位多方位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构筑“立体普法”新阵地,不断延伸法治宣传触角:

在龙岩、南平、三明等烟叶产区,普法人员将普法课堂“开”在田间地头,通过发放《告烟农书》、举办“法律进乡村”“田间普法”等系列宣传活动,为广大烟农送去一份法治“大礼包”;

在闽南等卷烟制假重点地区,通过设置广告牌、派出宣传车,在城区主干道、农村集市和县域交界地带持续宣传,并以普通话、方言共同录制宣传广播,向受众宣传制假典型案例、打假举报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民打假氛围;

在每年重要宣传节点及重要节假日,通过在人流密集的广场、街道、公交候车亭、地铁候车区等地投放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播放普法微视频,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聚人气;

为遏制互联网涉烟违法行为蔓延势头,联合福建省教育厅、公安厅,共同面向146所在闽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开展“创业有道向网络售烟说不”专题普法活动,并开展“送法进物流寄递企业”等普法活动,有效促进公民守法……

一项项普法举措的落实,一条条法治理念的传播,一个个法律宣传阵地的搭建,福建省局(公司)“七五”普法活动开展得有板有眼、有声有色,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着眼未来我们更有理由相信,福建省局(公司)将继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全面推进法治烟草建设迈上新征程,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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