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苏波罗玛尼安(左3)、州关税局总监拿汀莎丽化哈丽玛端姑达哈(左2)、诗巫关税局总监端普纳林布(左1)、州关税局副执法主任拉玛里宾阿末(右3)及泗里街关税局副总监阿都马力卡迪尔(右2)展示该局所起获的走私物品。
全国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苏波罗玛尼安披露,诗巫关税局于过去二个月半里成功在拉让海港局起获8货柜疑为走私的物品,包括啤酒、香烟、炮竹及烟花等等,总值约2100万7000元。
他说,这些被起回的物品,包括5货柜的各品牌啤酒或红酒,约有5万1192公升,价值约652万元。另有2货柜的各品牌香烟,达10万3650卡通,价值约1428万元。
还有一个货柜是炮竹,价值约26万5000元。
今天上午在诗巫关税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拿督斯里苏波罗玛尼安指出,这8个货柜的物品,都是被报关为其他物品,并与其他进口的货柜摆放在一起,企图瞒天过海。
关税局起获的啤酒、香烟及炮竹等走私物品。
他表示,这8个货柜总值2100万7000元的物品,被疑在未拥有合法准证的情况下进口到诗巫,且是在2017年关税条例(禁止入口)下受禁的物品。
他形容这是严重的犯法行为。在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a)条文下,关税局已对货运代理及船务代理展开调查。
起获的部份烟花及炮竹。
他说,没有合法准证进口货物,一旦罪成,首犯者可被罚款不少过10倍或不超过物价的20倍,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第2次及更多次的触犯法令者,可被罚款不少过物价的20倍或不超过物价的40倍,或坐牢5年,或两者兼施。
拿督斯里苏波罗玛尼安强调,自今年4月起,大马关税局已对货运代理实行新的制度,即那些经常被发现涉及走私活动,并达到40分的货运代理商将被吊销执造。
起获的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