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其时 势在必行
《中国烟草》:王司长您好,国家局、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应该是四部门首次就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发文。这个《意见》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王劲栋:我先说一组数据:2014年,全国查获假烟10.4万件,其中运输中转环节查获4.06万件,占比39%;2015年,全国查获假烟15.72万件,其中运输中转环节查获7.12万件,占比45%;2016年,全国查获假烟17.87万件,其中运输中转环节查获9.54万件,占比53%。
从这组数据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随着“互联网+”和网店微商的快速发展,涉烟违法犯罪逐步由传统方式向利用网上交易平台和物流寄递经营的新型模式转变,且发展势头迅猛。
国家局专卖司有关人员陪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相关人员调研 /专卖司 供图
2017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严厉打击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由国家局牵头,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央综治办等九部委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共同制定、出台了这份《意见》。
众所周知,烟草部门只有行政处罚权,没有刑事处罚权。为加强对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我们紧紧围绕凌成兴局长所提出的“建机制、堵源头、打团伙、管市场”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打私体系,同公安、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在协同办案的过程中,也出台过不少文件,但是像《意见》这样四个部门联合起来印发文件,还是第一次。究其原因,是由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决定的。
此类案件的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和物流的便利,从网上手机订单产生交易,然后借助物流将假烟寄给消费者或者零售客户。流通速度非常快,又常涉及多个省份。案件隐蔽性强,查处和定罪难度大,凭一己之力,根本没办法予以打击,必须想办法同有关部门合作,加强打击的力度,这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决心。
目前,我国的物流快递公司很多,比如EMS、“四通一达”,还有一些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量多、人杂,并且由不同部门监管。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这三个部门,基本包含了所有主管物流的部门,涵盖了物流快递的绝大部分领域。
我们也希望各部门团结起来,大家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让犯罪分子“插翅难逃”。
多方协调 反复斟酌
《中国烟草》:请您回顾一下,《意见》的出台经历了怎样一个过程?
王劲栋: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早在2017年2月,我们就以问卷的形式,对全国33家省级烟草专卖局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方面的执法现状、机制建设、重点难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掌握了大量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紧接着,我们先后同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进行交流协商,就出台建立联合机制意见达成了初步共识。2017年4月,专卖司联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和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一同前往浙江和广东,就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进行调研,听取了当地公安、烟草、交通、邮政等部门相关情况的介绍,实地查看物流中转场站和快递分拨中心,就下一步起草工作交换了意见。
2017年5月,在对各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总结的基础上,参照浙江、福建等地联合执法机制建设的实践经验,我们起草完成了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并送交其他三部门征求意见。一直到2017年11月,经过反复几轮的研究、讨论、修改,四部门最终达成一致,形成了《意见》终稿。
《中国烟草》:在《意见》出台过程中,您认为最难的工作是什么?
王劲栋:协调工作是最难的。国家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四个部门虽然为了同一个目标,但所属领域不同、站位不同、立足点不同,观点自然有些不同。每个部门都会从自己的业务角度出发,进行把关,提出修改意见。最终达成一个共识,确实非常不容易。
现在看拿在手上的这份《意见》,语言精练,篇幅不长,但确是字斟句酌。每一项条款都是经过反复商讨、审查、修改才最终形成的。
国家局作为牵头部门,责任重大。我们不仅需要查阅、研究各领域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到知己知彼,还要整理、分析大量的案例,用数据说话,取得合作部门的认同。工作繁琐,任务量庞大,成果的取得来之不易。
《中国烟草》: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王劲栋:《意见》内容全面,结构完整,思路清晰,由四个部分共同组成,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第一部分简明扼要地阐明了建立机制的目的、依据,对在物流寄递环节建立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意见。
第二部分明确了有关部门在物流寄递环节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涉烟违法活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加强分析研判,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立案侦查,组织侦办重大涉烟犯罪案件,有效摧毁犯罪利益链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烟草部门依法对货运物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货运物流企业严格落实货物安全检查、货物运输当面验视等制度要求,配合烟草专卖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物流运输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邮政管理部门要与专卖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对寄递企业的烟草专卖管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督促寄递企业遵守烟草专卖品寄递管理规定,加强邮政市场监管,防范涉烟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支持配合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等。
第三部分则明确了在打击此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的工作制度,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经费保障和奖惩制度、培训宣传制度等方面,构建了物流寄递环节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完整框架。
第四部分对各省级职能部门提出了要求,要求他们按照《意见》的规定,制定和完善适用于管辖区域的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协作配合关系得到巩固和深化,进一步有效打击此类犯罪,净化市场环境。
严格执行 落地有声
《中国烟草》:《意见》出台之后,将在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王劲栋:一直以来,行业都高度重视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这项工作,并一直在积极寻求新的突破口。有效的机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障。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说,《意见》的出台,为行业搭建了一个协同合作的机制,为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扫除了一些障碍,同时也必将推动四个部门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精诚合作,给违法犯罪分子以最沉重的打击。
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说,《意见》也为监管物流的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促使他们从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相关人员参与非法运输的违法事件发生。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而不是等到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后才采取行动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查获大量运烟包裹 /温州市局 供图
办大案、打源头、断链条、破网络,多年来,我们同公安、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打假打私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也同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相信《意见》出台后,多部门之间配合会更加默契,合作将更加顺畅。
《中国烟草》:今后,烟草行业将怎样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王劲栋:正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意见》的出台,只是一个良好的开始,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抓落实,绝对不能让《意见》浮在文件上、停留在嘴皮上,而是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全行业落地。
目前,行业已有18家省级局与邮政、运输管理、公安交通等物流寄递环节监管单位构建了联合执法机制。我们将督促已经建立机制的单位,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机制的细化和完善;没有建立的单位抓紧时间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从省级局到地市局再到县级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执行,严厉追责,最终在全国编织一张打假打私的大网。
当然,这份《意见》提纲挈领,原则性强、指导性强。我们要求基层单位在落实的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更加细致、全面、操作性强的制度,真正能有效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
《中国烟草》:感谢您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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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物流寄递环节典型涉烟案件摘录
2016年福建南平“3·25”跨境走私、非法经营卷烟案
此案涉及3省4国,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现场查获走私卷烟4170万支,总案值4000余万元。该犯罪团伙长期从云南接收非法走私卷烟,利用快递公司的便利条件,并通过二次伪包装发运卷烟。其中涉及的快递公司有国通、圆通、韵达、EMS、德邦、申通、中通、汇通等,发货频次密集,每两三天一次,每次数量少则10余万支,多则40余万支。
2016年湖北黄石“10·23”贩售假烟网络案
此案涉及广东、福建、云南、四川、湖北等20余省份,查获假烟256万支,查实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抓获涉案人员14名,追刑2名,逮捕9名,刑拘3名,其中5名为深圳市圆通、申通快递公司工作人员。
2016年广西防城港“12·29”特大假烟走私烟网络案
此案涉及资金交易量达5000余万元,涉案人员包括越南籍、中国香港籍、福建籍、广西籍等,两条运输链并行,既有从福建运往东兴的假烟运输链条,又有从东兴运往福建的走私烟运输链条。犯罪嫌疑人通过物流公司、自己经营的长途班车运输假烟,并通过QQ、微信的方式网上销售走私卷烟。
2017年河南洛阳“2·23”利用互联网销售假烟网络案
此案涉案200余人,涉及福建、广东、湖南、河南、江苏、浙江、山西、湖北等28个省份,涉案金额高达5500余万元。
2017年浙江温州“3·25”新型系列寄递业网络售假案
此案共抓获涉案人员8人,刑事拘留5人,其中4人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人刑拘;提取快递面单5676份,假烟实物15569条,假烟销售涉及30个省份(除西藏、港澳台外)。
“捕鼠”特大制售假烟系列案件
2016年12月,在公安部、国家局统一指挥下,福建、浙江、广东、贵州等地公安机关会同烟草专卖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00余名,对代号为“捕鼠行动”的系列专案集中收网,成功侦破“12·16”“6·7”“3·24”等利用物流寄递网络制售假烟的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6名,捣毁各类窝点58个,收缴烟机设备22台(套),查获假烟15460万支以及烟丝烟叶、卷烟纸等原辅料一批,涉案金额逾10亿元。此案涉案地域广、人数多,涉及假烟生产、包装、运输、储存、分销等各环节,是近年来侦办的利用物流寄递与互联网渠道实施涉烟犯罪,链条完整、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沉重打击了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