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当局致力于减少烟民对香烟的依赖;但在新措施下,持有香烟进口准证的400商家须达到每季度的最低进口额,否则准证将被撤销。
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苏博马廉说,其中持有香烟进口准证长达3年或以上的公司,关税局规定必须在每个季度进口最少250万支的香烟,及准证少于3年公司必须每个季度进口125万支香烟,否则他们的准证将被撤销。
各州分局已无权发准证
"最新措施下,只有关税局总部有权发放烟酒的进口准证,各州分局无法再发出准证;而且该局也制定了更严格的准证发放条件。"
他今日与各州分局局长召开会议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持有酒类进口准证3年或以上公司,也规定必须每年进口最少2万公升(Liter)酒类,及准证3年以下者规定必须每年进口1万公升酒类。
询及至少有多少家公司的香烟进口准证已被撤销,他表示手上暂无明确数据,不过预2018年约有几十家的公司进口准证已撤销。
他指出,某些持有香烟进口准证的集团,往往会对一般的零售商说:"请看我有合法的准证。"这样一来集团便能取信于小商店,向这些集团购买私烟,可是有关集团却未能符合最低的香烟进口量。
走私烟酒刑罚加重
此外,他说,国会下议院昨晚也通过了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条文及1976年国内税(Akta Eksais)法令74条文的修正案,以加重涉及走私和销售香烟及酒类的刑罚,即首犯者一旦罪成,其罚款提升至10万令吉或逃税额的10倍(视何者为高),以及最高罚款50万令吉或逃税额的20倍,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
他表示,原有刑罚下,首犯者的最低罚款为逃税额的10倍,及最高罚款为逃税额的20倍或监禁不超过3年。
他说,原有的刑罚只罚逃税额的10倍,其实并不多,所以也无法遏止私烟和酒类的逃税,而且虽然每年有约2000宗案件的嫌犯被控上庭,也不能有效杜绝这个问题。
他说,上述条文修正后,造次者的最高罚款,已提升至100万令吉或逃税额的40倍(视何者高),及最低罚款20万令吉或逃税额的20倍(视何者高)或监禁不少过6个月及不超过5年。
"原有刑罚下,造次者的最高罚款为逃税额的40倍和最低为逃税额的20倍,或监禁不超过5年。"
他预计修正案一旦获上议院通过,上述法令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因此,他警告所有烟酒商家、零售商停止走私、销售私烟和私酒,不管销售一包或一箱私烟,罪成一概被罚款10万令吉或逃税额的10倍,及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逃税额的20倍或监禁。
他表示,商家若对烟酒来源处起疑,可直接联系该局,若是蒙受不法集团施加的压力,则应向该局举报。
询及贩毒者遭当局施以强制死刑的惩罚,也无法全面杜绝贩毒,关税局采取加重刑罚的措施是否能收取阻遏作用?他回答说,毒品是暗地里进行的交易,反观私烟却轻易买到,一般的小商店都可接触到私烟,业者敢敢地卖。
"随着刑罚加重后,关税局能在两天时间内备妥一切检控文件,并将违法的业者控上庭,到时被告可被罚10万令吉或逃税额的10倍,因此对销售私烟的需求一旦被抑制,没人敢卖的话,也就没有集团想再私运漏税烟了。"
设新调查单位
查官员执勤滥权
苏博马廉说,关税局已采取多项强硬措施,以便能有效杜绝私烟及酒精饮品的走私与销售活动,这包括即将成立本身的内部调查单位,以监督包括该局高官在内的执法官员、负责出入境值勤官员的行为,是否涉及滥权与贪污。
配合这项新的单位成立,他指出,政府也修改了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7条文,以便加重涉贪及滥权官员的罚刑,即从现有1万令吉罚款提升至50万令吉。
他说,这个负责内部事务的调查单位是由该局廉正组管辖,并且获授权负责检控滥权官员的工作。
涉虚报物品触犯条例
撤1632报关行准证
苏博马廉说,至今年10月22日,国内目前有4690家报关行代理,但由于一些将香烟的进口项目虚报成家具,导致该局一共撤销了1632家触犯各类条例的报关行代理准证。
"这4690家数目当中,只有2925家是活跃的。"
他披露,船运代理目前有2160家,共有543家的代理准证已遭撤销。
他说,随着上述多项措施的落实,他希望2019年在杜绝漏税烟方面能为政府额外的增加10亿令吉,至总额46亿令吉的香烟税收,以及在酒类增加超过3亿令吉的税收。
此外,他补充,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条文及1976年国内税法令74条文修正后,涉及走私所有非烟酒的物品的人一旦罪成,首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逃税额的20倍,最低可被罚5万令吉或逃税额10倍或监禁不超过5年;造次者可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逃税额的40,最低10万令吉的罚款或逃税额的20倍或监禁不超过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