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出台了一项较为严格的包括电子烟、蒸汽烟以及加热不燃烧产品在内的针对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案。
新出台的法案规定,对于那些进口、生产、销售、分销、以及拥有上述新型烟草制品的,包括含有中草药成分的香烟产品(herbal cigarettes)在内的行为,将会受到到政府监管部门最高达50000港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有可能被判处拘禁六个月的刑期。
但就在政府出台该法案之后,香港政府监管部门一位名叫Amy Yuen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指出,该法案无意将使用烟草替代产品的人定性为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