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烟草专卖局查获一起从非法渠道购进卷烟案件,主要涉及10个品牌93.8条卷烟,案值近2.2万元。
当日,清流县局专卖执法人员对城关卷烟零售户进行日常走访,在对城区一大型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客服中心内存放着5箱封存好的纸箱,纸箱上写着卷烟品牌及相应的数量。执法人员要求超市工作人员打开纸箱后,发现纸箱内存放着大量的散包形式的卷烟,涉及“七匹狼(软灰)”、“七匹狼(红)”、“云烟(软珍品)”等10个品牌的卷烟共计93.8条。超市人员起初不承认该批卷烟为外地购进,一口咬定为通过该店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订购的卷烟。
由于该超市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还不到4个月,执法人员立即通过协调客服部门调取了该超市取得许可证以来订购的卷烟品牌及相应数量,分析发现部分查获的品牌数量超过了该店该规格总的订购数量,且部分为辖区内近期未投放的卷烟。在确凿的事实面前,超市人员终于承认,该批卷烟为前段时间分两次从福建泉州购进,准备在超市内进行销售,执法人员按规定将该批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