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xxxxxxx
QQ号: x 近日,接到一个零售户咨询,说是烟草稽查部门来到店里检查连床底下都检查了,是不是违规?对此,我们针对经营场所与非经营场所的界定问题进行了一下梳理,与大家共享。
《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4条第二项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是有与住所相对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这句话有两个内容:一是经常场所的独立性;二是经营场所的不可移动性。
实际工作中,我们肯定遇到了很多关于“前店后家、下店上家”的问题,或者有的干脆在店中摆了一张床的问题。很多零售户不理解,说我的床底下,执法人员是否有检查权的问题。而我们在执法实践中,切切实实有好多违法卷烟是藏匿在床底下的情况。
针对这个问题如何界定经营场所势在必行,否则混沌的办法将为后续监管留下“疑惑”:
一、参考房照
房屋产权证上对房屋的属性问题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住宅和非住宅有明确的标示,我们可以通过借鉴产权证来划分。
二、零售户承诺
零售户在申请办证的时候,我们要与其签订《确认书》,明确这个房屋是用来经营业务的,而非私人住宅。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我们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有必要和零售户进行沟通,比如我们要对模糊概念的区域进行检查时候,要征求零售户同意,执法记录仪要全程录像。为解决后续争端提供证据支撑。对于零售户不同意进行检查的,如有必要我们要与有执法检查权的单位进行沟通,请求他们协助进行检查。
如何利用微信平台功能做好移动互联网烟草营销?
店开好了怎么卖烟?LP如何提升?零售户必读
关于微信上免税香烟批发如何拿货价格怎样
宁波镇海破获案值1200万余元跨国非法经营烟丝案 查获烟丝共9.1吨
烟酒店圈层经营体系探究
说话是一种技巧,在烟草零售经营中,不妨多说一句
节后香烟消费欲望低迷,应如何应对?
涉案金额1亿元,连云港警方侦破特大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零售店经营谨防“网络社交陷阱”
如何销毁假冒卷烟? 看龙湾如何“变废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