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1·30”非法经营案主犯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查获卷烟予以追缴。
今年1月30日,襄阳市烟草专卖局在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驾驶的涉案车辆截获,当场查获“芙蓉王”(硬)、“黄鹤楼”(硬1916)、“黄鹤楼”(硬珍品)等品规卷烟1314条,案值32万余元。
2018年11月以来,襄阳市局稽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历时两个多月,辗转河南、湖北多地摸排经营,对涉案人员、车辆进行严密监控,多次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最终使该案成功收网。该案的成功办结和依法判决,有效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