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波波的夜市热潮中,不少零售客户也瞅准商机,白天看店,晚上带着店里的东西来过一把室外经营的瘾。
啤酒、饮料、矿泉水、薯条、方便面、瓜子……不仅扩大了销路,还提升了赢利。
不过,提醒各位店主:地摊上不是什么都能卖!
最近,山东省济南市的一位零售客户王老板见夜市客流量大,便把店里的香烟和其他商品一起拿过去卖。
谁知,烟草部门的执法人员很快就过来通知:“王老板,香烟不能在这里卖!”
“我自己店里的烟为啥不能卖?”
“香烟是烟草专卖品,只能在您店里卖!”
随后,在执法人员耐心解释下,王老板终于明白了自己行为的不妥。
原来,香烟只能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销售。
涨知识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依法生产和经营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持证人未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持证人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