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余老板在城区经营一家便利店。近日,余老板的亲戚家里办喜事,托人从外地购买了一些紧俏牌号的卷烟,办完喜事后发现还剩余数条,于是送到余老板店里让其代卖。余老板想到是亲戚,顾及面子便答应了。当地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检查市场时,在余老板店里查获数条渠道外卷烟,依法对余老板作出处罚。余老板说这些烟刚拿来还没卖出去就被查了,着实冤枉。
【分析】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从事国产或者外国卷烟的零售业务,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标明的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所以,零售户是不可以从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手中购买卷烟的,包括代卖、回收、网购等,视同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查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余老板店内的数条卷烟不是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标明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的货,而是其亲戚放在店内让余老板代卖的。因此,当地烟草专卖局对余老板作出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