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宁收购香烟并发往西安进行销售,涉案40余万元。10月24日,灞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无证贩卖烟草的非法经营罪案。
2018年10月下旬,被告人方某、郑某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商议每人出资5万元,从西宁倒卖香烟至西安牟利。郑某负责在西宁收购香烟并通过物流发往西安,方某在西安接货、销售。2018年10月至11月,两人多次从西宁倒卖香烟至西安销售,通过支付宝、微信进行转账。后方某和郑某分别在西安、西宁被查获,涉案总金额40余万。
公诉人指控方某、郑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管理法律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