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工商企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私营的卷烟工业企业不复存在。1963年6月11日,根据轻工业部下发的《关于发送“关停卷烟厂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函》,卷烟厂由原来的104家调整为61家,关停43家。1963年7月1日,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正式成立,对卷烟工业集中统一管理,对烟叶、复烤、调拨统一经营,实行产、供合一的管理体制。1969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被撤销,卷烟工业企业重新划归地方管理。
质量管理
1960年8月,轻工业部就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卷烟质量问题以速件形式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轻工业厅(局)发出《关于抓紧卷烟生产和提高质量的紧急通知》。
1961年10月,轻工业部制订《关于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从质量标准、工艺要求、填充料的使用、香料色素的使用、包装要求、质量鉴定与管理、卷烟品种与商标注册和关于名牌产品的选拔等8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1962年,轻工业部颁发《卷烟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数据的计算方法等文件,对不同等级卷烟内在质量色、香、味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质量考核提供了依据。
1963年7月,轻工业部、商业部发出《关于下达卷烟验收暂行办法(草案)希即布置试行的通知》,规定了验收的7个项目以及具体的验收办法。
1978年8月轻工业部公布《卷烟质量分类考核办法》。
这些措施逐渐形成了中国卷烟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保证产品质量起了一定作用。
产品供应
卷烟凭票供应自1958年已在部门地区开始实行,1960年商业部通知在全国实行。
1960年~1963年,这一阶段的显著特点是市场供应严重不足,卷烟需求受到抑制,直接原因是原料短缺。
1965年,商业部门卷烟收购460万箱,销售460万箱,首次超过1957年的销量,许多品种能平价敞开供应,且期末库存达到54万箱。
1968年糖业烟酒专业工作会议提出经营方针:促进生产,提高质量,淡储旺销,满足需要。
1973年8月,卷烟货源再度紧张,各地陆续恢复凭票、凭证与敞开供应相结合的供应办法。
截至1978年,总体态势上大大缓和了供需矛盾。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卷烟销量不断上升,计划经济体制受到冲击,城乡出现大量个体销售点。
卷烟牌号
新中国成立后,大部分卷烟牌号随着一些烟厂的关、停、并、转而自行淘汰。1965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在北京召开整顿卷烟商标工作座谈会,确定各分公司、总厂所属企业保留的牌号,并制定出统用牌号使用进度表。卷烟牌号由900多个精简压缩为400多个,名优产品有了较多增长。1979年起,为适应市场需要,各厂又陆续增创了一些新牌号。
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老一辈烟草人自力更生、顽强拼搏,不断改进技术,以保障卷烟供应、满足百姓需求。图①图②为上世纪70年代淮阴卷烟厂和玉溪卷烟厂卷包车间紧张忙碌的生产场景。即便如此,直到70年代末,我国卷烟市场仍供不应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