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乌鲁木齐海关缉私警察正在清点查获的走私加热不燃烧烟弹数量。
今年以来,随着国内市场对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需求不断增加,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走私呈上升趋势。
今年1-10月,乌鲁木齐海关缉私部门共办理走私加热不燃烧烟弹案件336起,案值62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418万元。
11月6日,新疆头条记者从乌鲁木齐海关了解到,近年来,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在全球市场受到追捧,与常规卷烟相同的是使用传统烟叶、烟丝作为原料,不同的是采用加热但不燃烧的方式。
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工作人员介绍,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这种新型卷烟不同于电子烟,因为电子烟不是烟草,国家对其并不实行专卖。而这种新型卷烟也称为“烟弹”,其长度是普通卷烟的一半,是由烟叶经制浆、磨片、切片等多个环节加工而成,原料是烟叶,烟民在抽这种烟时,将其插入烟仓内,通过电阻丝加热后,就可以吸烟了。
据了解,目前国内的烟厂还没有生产、销售这种新型卷烟,由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从本质上依然属于烟草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类产品需要纳入监管范围,通过走私渠道进入中国市场的新型烟草制品不仅会扰乱中国卷烟市场秩序、影响国内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还会对我国烟草税收造成严重影响。
目前,乌鲁木齐海关查获的新型烟草走私案件多以人身藏匿、行李藏匿等方式通过水客“蚂蚁搬家”走私入境。对此,乌鲁木齐海关一方面加强面监管,持续开展打击区域走私违法“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加大对车体藏匿、“蚂蚁搬家”等烟草走私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另一方面积极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协同共治,与新疆烟草专卖局就联合打击新型烟草走私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定期通报情报线索、重大案件查办情况,组织专项培训和重点口岸调研,开展案例分析和业务探讨。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从市场、物流等多渠道共同打击涉烟走私违法行为。
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李晓林副局长介绍,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已将打击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走私纳入“国门利剑2018”联合专项行动,对关区烟弹入境走私违法活动实施精准打击,有效遏制加热不燃烧烟弹走私势头。下一步,乌鲁木齐海关还将继续深化打私综合治理,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包括新型烟草在内的各类走私犯罪行为,做到“堵源头、打链条、催网络”,有力维护国家经济贸易秩序。
据了解到,今年1-10月,乌鲁木齐海关缉私部门共办理走私加热不燃烧烟弹案件336起,其中刑事立案7起,办理行政案件329起,累计查获1.3万余条。案值62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4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