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履约机制作出调整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由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按照现有履约机制,对外参加国际会议或谈判时,仍由外交部牵头负责,统筹兼顾做好涉外工作。此外,根据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不再保留,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调整充实。
二、控烟履约相关法律政策有序推进
当前,我国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较为完备的控烟履约法规体系。在此基础上,为落实中央提出的“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方针,我国的控烟履约相关法律政策不断完善和丰富。
1.27作为目前正在酝酿的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7日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对控烟内容的修改作出说明。
8.2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通告》要求,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建议电商平台对含有“学生”“未成年人”等字样的电子烟产品下架,对相关店铺(销售者)进行扣分或关店处理;加强对上架电子烟产品名称的审核把关,采取有效措施屏蔽关联关键词,不向未成年人展示电子烟产品。
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专门将教育青少年抵制烟草诱惑、拒吸二手烟、远离烟草危害等控烟内容列入第五条。
三、烟草行业扎实推进控烟履约工作
烟草行业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积极响应健康中国战略,妥善处理行业发展与控烟履约的关系,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18年烟草行业在推进控烟履约工作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下:
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精准实施产业调控。严格实行国家对烟叶收购、卷烟和雪茄烟生产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始终坚持“总量控制、稍紧平衡”的方针,有效控制烟草产品的盲目扩张。与2014年相比,2018年我国卷烟销量下降6.7%,而税利增长达到9.9%,税利增长主要是靠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和控制成本实现的。烟草行业税利总额连续五年超过1万亿元,在国家财政收入压力加大、税收增速明显下降的特殊时期,为保证国家财政增收作出特殊贡献,充分体现了烟草行业的责任和担当。
严格执行国家税收和价格政策,不断通过提高税收和价格实现烟草控制。自《公约》生效以来,特别是2009年、2015年两次提高消费税率以后,我国卷烟税收和价格不断提高。目前,我国卷烟综合税率为66.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卷烟平均价格已经高于许多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国家和周边国家,较好地把提高税收的效应传导到消费者,从而对减少烟草消费产生积极影响。
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烟草贸易,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与公安、海关、海警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广东、福建、河南等重点地区联合开展卷烟打假打私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摧毁了一批涉烟、涉恶、涉黑犯罪团伙,开创了卷烟打假的新局面。加大对走私新型烟草制品打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惩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等措施,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不断加强烟草制品成分检测和信息披露工作,强化烟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降焦减害技术综合集成应用,致力于管控减少有害成分。2018年,我国卷烟盒标焦油加权平均值为10.0毫克/支,烟气一氧化碳加权平均值为11.0毫克/支,其他有害成分也不断减少。推进成分管制披露工作,深化致瘾性、减害机理研究,加强技术交流合作。总体来说,检测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监督,信息披露机制不断完善,更好地满足了监管和公众知情权的需要。
严格卷烟包装标识规范管理。201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对市场流通卷烟产品的包装标识开展监管审核,对国内385个常规卷烟规格、69个细支卷烟规格的包装标识进行检查,对5个国外烟草公司卷烟规格的包装标识予以审核,确保卷烟包装标识规范到位。
切实加大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慈善法》等法律规定,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进一步加强行业对外捐赠管理,切实加大对行业所属企业开展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的监管力度。
积极推进烟草种植替代,帮助贫困烟农实现脱贫。在持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大力推进烟区设施资源综合利用、多元经营和辅助产业发展,推动由单一的烟叶生产向多元经营新产业利用转变,积极拓宽烟农增收渠道,全力帮助烟农持续稳定增收,逐步降低烟农家庭收入对烟草种植的依赖性。
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接触烟草。积极履行《公约》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和由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规定,禁止在我国境内设立自动售烟机,禁止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烟草制品。明确将中小学校周围列入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范围,明确要求卷烟零售户在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自觉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并将其作为专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精神,依法履行职权,劝阻、制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行为,并对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四、各地控烟工作积极推进
在健康中国战略的指引下,特别是在控烟列入“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和“文明城市”评估指标的推动下,2018年,多地陆续修订或出台控烟政策,地方控烟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实施公共场所控烟的地域范围不断扩大,控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控烟热点不断出现。
1地方控烟立法步伐明显加快
2018年5月底,京津冀控烟协同发展项目启动。该项目旨在“推广北京立法经验,推动京津冀控烟协同发展”,北京市和河北省将联手通过多层次的控烟宣传教育、规范化的无烟环境建设、严格的监督执法、便捷的戒烟服务,全方位打造无烟环境。同时,加快推进奥运城市张家口市的控烟立法与执法,并形成示范和辐射,推进河北省控烟立法进程。据悉,唐山市于2014年颁布实施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立法,秦皇岛市于2018年9月向社会公布《秦皇岛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草案)》,《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列入2018年市人大立法计划,石家庄市也在积极推动修法。
2018年5月31日,修订版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开始实施;12月1日,《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开始施行。该《条例》特别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018年7月,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并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公共场所室外区域禁止吸烟。该办法提倡和鼓励创建无烟单位,并提出“控制吸烟工作应当作为评选本市文明单位的条件之一”。
2018年7月2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控烟大会,宣布开展为期半年的控制吸烟专项行动,并先后下发《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共交通工具及影剧院、网吧等八大类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2018年7月,大理市召开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推进会,发布《大理市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方案》,明确划定禁烟区域,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以及工作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2018年8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其中第六章为“吸烟控制”,对城市市区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此外还包括个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倡导吸烟者戒烟等内容。
2019年1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
2控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北京
《北京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三年来,北京控烟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加大,目前北京市各类场所控烟总及格率为95%,比《条例》实施之初的77%显著提升。2018年,北京市工商局针对各类烟草违法行为结案289起,全年处罚95.74万元。
上海
据《2018年度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白皮书披露,《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两年以来,上海市控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违法吸烟率继续下降。场所内吸烟发生率进一步降低至15.4%,而“对吸烟行为有人劝阻或执法”的场所比例为49.3%。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介绍,全年各级控烟执法部门共检查场所235483户(次),对1024家有控烟违法问题的场所和886名违法吸烟个人进行立案处罚并处以罚款,罚款案例总数较上年度增加逾2成。
深圳
为督促各类禁烟场所落实《深圳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强化控烟执法行动,2017~2018年,深圳市控烟办牵头组织各执法部门、控烟志愿者和媒体开展10轮共78场次控烟执法“车轮战”。处罚个人225人次,罚款11400元;警告场所96家,处罚2家,罚款60000元。
西安
在《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实施一个月之际,西安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18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天的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执法活动,共对全市243家单位进行控烟检查,对控烟不力的16家单位和4名在禁烟场所吸烟的个人进行处罚,共计罚款18000元。今后西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大控烟工作执法力度,持续组织开展控烟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尽管各实行公共场所控烟的城市纷纷加大控烟监督执法力度,但普遍面临缺少专项控烟执法经费或人员不足,单位或场所不配合、落实控烟措施不到位,存在立法冲突或立法缺陷,执法力度不够、监督检查覆盖面和批次不足、行政处罚少,取证难、执法难,宣传、倡导有待加强,多部门执法职责不清、缺少牵头协调部门,吸烟区和禁烟区设置不尽合理,社会动员和公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
3控烟社会热点事件频出
在控烟法律政策不断完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间控烟活动持续高涨的共同推动之下,近年来与控烟有关的社会热点事件频出,经媒体广泛报道,引发社会普遍关注。近年来的控烟社会热点事件主要有:
“万宝路”多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被罚百万元。2017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经过缜密调查、取证,认定菲利普莫里斯(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多次发布“万宝路”烟草广告,对菲莫(中国)公司处以高限100万元罚款。该案件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北京市工商系统查处办结的第一起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发布烟草广告案件。
“电梯劝烟猝死案”写入最高法报告。2018年1月,郑州中院作出对“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此外,该案还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2018年6月,“普通列车吸烟”诉讼案在法院一审宣判胜诉。中国铁路总公司在答复函中承诺将“积极配合国家立法部门,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立法工作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有关禁烟规定修改完善工作。在此基础上,依法合规推进普速旅客列车全面禁烟,努力为广大乘客创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全国首次针对商家非法向未成年人售烟开具罚单。2018年6月,在深圳开展的控烟督查行动中,暗访人员发现有龙翔中学的学生在一家超市向店员购买卷烟,售货员没有劝阻,也没有查验学生的身份证以判断其是否成年。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购烟者为初中学生。深圳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责令这家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的商家予以改正,并罚款3万元,成为全国首例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被罚的案例。
2017年全国18个“无烟城市”控烟工作总排名发布。2018年6月,由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控烟公益法律中心主办的《全国18个“无烟城市”控烟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报告》向社会发布。该报告对2017年全国18个“无烟城市”控烟工作进行了排名,北京、深圳、上海、广州、杭州位列前五。
北京王府井设立室外吸烟区引热议。2019年1月初经媒体报道,王府井百货大楼东门广场处设立室外吸烟区引发热议,北京市控烟协会公开质疑该吸烟区设置的合理性,称其“坐落在人流密集的王府井大街,有违《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建议予以取缔”。目前该吸烟区已经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