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持证户,工商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是个体经营。因个人原因需要到外地一段时间,因此想把许可证转到妻子名下,请问是否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新办申请: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因您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是个体经营而非家庭经营,是无法提出变更申请的。您的妻子接手店铺卖烟,属于经营主体发生变化,需要重新申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