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近日,一位消费者带着一条“黄金叶”(大天叶)来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烟草专卖局鉴定真假。经质检小组初步鉴别,卷烟情况复杂,后经浙江省质检站及卷烟生产厂家共同协助,最终确定卷烟为使用真品“黄金叶”(大天叶)条包装的机包高仿假冒卷烟,属于“机包高仿套包卷烟”。由于仿真度极高、迷惑性大,许多专卖人员都无法简单判断。
针对该情况,质检人员立即联系专卖稽查人员,与投诉人一同前往售烟的零售店。经仔细询问,经营者交代,卷烟是从上门兜售卷烟的“背包客”处低价购入的。根据掌握到的信息,烟草专卖稽查人员联合当地公安民警,最终在桐庐抓获了售假嫌疑人。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零售户要严格依法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如果从上门兜售卷烟的所谓“背包客”处购进卷烟,将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
“机包高仿假冒卷烟”仿真度极高,甚至连外包装的胶水痕迹都能够做到仿真。消费者不能凭以往经验进行判断,要坚持到正规、诚信、守法的持证卷烟零售商店购买卷烟。可以仔细观察一下卷烟两端是否有割裂痕迹,要购买卷烟外包装完整的卷烟,防止购入“套包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