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越来越便捷,但是烟草办证也是有门槛的,不是毫无底线的哦!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实中,一些群众对烟草办证的四个基本条件不够熟悉,有的认为只要有钱有固定场所就能办证,有的认为,不管什么区域什么位置都能办证卖烟,这是不对的,下面,就请大家跟着揭烟君一起来学习吧!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相适应的经营资金
很多人觉得,我既然想要开店经营卷烟,自然是不差钱的,这个条件不用看。其实不然,当前卷烟实行网上订货、电子结算、上门送货。只有提前存款,才能生成有效订单,确保送货上门,正常经营。所以,各位在办证前要考虑经营资金哦。
有与住所相对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当前,绝大部分办证零售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与住所相独立。但是在农村,“前店后家”、“下店上家”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在实地核查中,申请人就要明确告知专卖人员,哪里是经营场所,哪里是存放卷烟的仓库,并且签署承诺确认把住宅商用,执法人员拍照,绘制现场图作为证据。
要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
现在,办证没有总量、距离的要求,但合理化布局依然存在。比如,中小学校周围办证经营卷烟是有距离限制的(各地的标准要求不一);党政机关、医院内部不予办证等。因此,群众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要了解当地烟草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和负面清单要求,再考虑选址问题。不然的话,租了门面办不了证,既浪费财力、精力,又坏了心情。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规定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七种情形
1、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不予办证。很多人觉得卖烟与安全搭不上边。但两者其实是有关系的。比如,农药店经营卷烟,容易串味,很不安全;加油站销售卷烟,如果安全标准不合格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我们不是故意为难办证群众,而是站在安全的角度考虑问题,是为广大消费者和店主着想。
2.中小学周围,不予办证。中小学校周围不得设立烟草零售点,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必须严格遵守。同时,这也是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现实需要。那么,中小学校“周围”的概念如何理解,各地烟草专卖局有各自的距离要求和测量标准。因此,想办证的群众在办证之前要咨询当地烟草专卖局。
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不予办证。这个规定是针对违法零售户的,如果你是持证户,因违法行为被烟草专卖部门取消了经营资格,那么,你想再次经营卷烟,就得等到三年期满,才能重新提出办证申请。
4.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不予办证。此规定是针对不具备办证条件,企图弄虚作假,未能达到目的被发现的,如果再提出申请,就要等到一年后了。
5.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不予办证。此规定是针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撤销的,如果还想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就要等三年期限届满后再申请了。
6.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予办证。这条规定是针对无证户的。比如:专卖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一户无证户,劝导无效,继续无证经营,一年内被执法机关查处二次。后来,他要办烟草证,就得等到三年之后。(执法机关包括烟草专卖局在内的一切有权机关)
7.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这条规定虽然没有说明相关内容,但是办证群众多咨询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就能了解最新规定了。
除了以上列举的情形,根据揭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及负面清单,以下情形也不予发证:
1、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2)不能辨认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智力残疾经依法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4)其他经依法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3、生产、销售、存储、运输有毒有害以及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物品的;
4、利用自动售货机(柜)或以游戏、博彩等自动设备经营烟草制品的;
5、利用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的;
6、住宅小区除平层全开放式门店外的其他场所;
7、未形成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场所等实际商品展卖场所的商用楼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