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同安区新民市场监管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一些小学周边的小店里有一种糖果,外形和包装都与香烟极其相似。有些孩子甚至还会模仿大人抽烟的模样,用食指和中指夹住,然后把糖叼在嘴上深吸一口。(3月20日《光明日报》)
把糖果加工成香烟的形状,售卖给那些未成接触过真正香烟的小学生,本质上就是仗着消费者的无知,为自己谋利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此“道”乃是正道,而绝非这种歪门邪道。若为一己私利,就将道义抛到九霄云外,这“财”也是不义之财。
当前,我国控烟形势严峻。去年出台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要降低到20%。而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此,广电总局都会严格控制影视剧吸烟镜头,以防吸烟风气蔓延。公然对小学生售卖“如烟糖”,让他们无形中接触香烟,在心中埋下吸烟的念头,这与控烟形势是格格不入的,甚至是有违公共良序。
要知道,“如烟糖”很容易把孩子带入误区,认为吸烟没什么危害,反而很好玩,简单模仿很可能让他们长大后就染上不良行为。孔子曾言,“少若成性,习惯如自然。”意思是,年少时养成的习惯会和天生的一样自然。小学还是孩子一生中记忆力最强,接受事物最快的阶段。这个年龄的孩子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又较弱,“如烟糖”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出来的吸烟恶习,极有可能伴随他们终生。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无论是为了孩子的健康,还是国家的未来,社会都要主动构筑防护墙,决不能让香烟披着羊皮,以“如烟糖”的形式出现在孩子的世界里。为此,孩子的家长要多加教育,不让他们买这些有诱导作用的烟仿制品。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尽快采取行动,严禁“如烟糖”在市场上的流通,为孩子们彻底创造一个“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