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还在读高一的孩子通过外卖平台购买香烟,并有不少学生也通过这种方式购买。2月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入驻外卖平台的部分超市和便利店利用“暗号”售烟,将不同品牌的香烟改名为“双爆”“红”“京”等,只要点击下单,即可快速购得香烟。多家外卖平台均表示,平台上禁止销售烟草产品,更不允许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并将会对涉事商家进行清查。
记者在四个有销售香烟的外卖平台上的调查结果显示,卖家把香烟商品划在相对隐蔽的商品类型,把香烟的名字做了处理,所售香烟的商品图片做了模糊处理。是的,这些手段都意在让网售香烟不被监管部门发现。可这些手段显然没避开网购者的眼睛。这是为什么?答案很清楚。笔者认为有三个问题需要重申。
首先,网络平台禁止售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因此,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主体,禁止在网络上销售香烟。
第二,任何人、组织在任何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这被大多数国家明令禁止,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亦作出同样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草专卖法规定“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甚至规定“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