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上能吃东西吗?
地铁逃票怎么处理?
宠物、自行车能带上地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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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
云南省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听证会
发布了一系列
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新规
快来围观
影响站容站貌最高罚款500元
会上列出了3大类27项禁止行为,其中9项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将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上述几项行为包括:
在列车、站台、站厅、通道、出入口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摊设点、兜售及派发印刷品;
在列车、站台、站厅、通道、出入口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吸烟、乞讨、卖艺、随地便溺、吐痰和吐口香糖、乱扔垃圾等废弃物;
在列车、站台、站厅、通道、出入口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擅自书写、刻画、张贴、悬挂物品;
擅自携带畜禽、宠物(导盲犬除外)等进站乘车;
携带自行车进站乘车;
在车站、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滑轮车、独轮车、平衡车、电动车等设施;
未征得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同意,在列车、站台、站厅、通道、出入口或者其它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进行商业性活动;
在列车上饮食(婴儿除外)以及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逃票拟处最高票价5倍罚款
在地铁运营中,时有逃票现象发生。对此,《修订稿》明确: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记名类票卡(证件)或持伪造证件乘车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拟按照本站最高票价的5倍收取票款。
乘客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扰乱轨道交通公共秩序行为的,有关信息可以纳入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取消“载客试运营”
《意见稿》表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和相关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进行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试运行期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城市轨道建设经营单位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运营前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载客运营。
《意见稿》指出,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运营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在会上
代表们为了大家的幸福生活“操碎了心”
听证代表建议
地铁应允许带饮食和自行车
交管局回复:充分听取代表们的建议
对此昆明轨道交通集团相关人员介绍:昆明地铁开通之初,一直都让折叠自行车、卸下前轮的山地自行车、以及小型不能折叠的自行车带进地铁车厢。
但在实际操作中,体型中等、大型的山地车却出现了一些状况。
基于以上原因,昆明地铁营运公司出台了相关规定:无论山地车是否卸下前轮,只要其长度加高度超过1.8米的车,都不允许乘坐地铁。
不过在听证会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将结合昆明实际,针对市民和专家对《意见稿》提出的建议,合理修改《意见稿》并向市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