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控烟力度逐渐加强,在一系列控烟法律、政策和行动的影响下,烟草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而重大的变化,以加热不燃烧(HNB)和蒸汽电子烟(POD)为代表的新型烟草制品发展迅猛。
随着新型烟草制品逐渐走进公众视野,其中发展势头最为强劲的加热不燃烧与功能型蒸汽小烟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关注,然而许多消费者、经营者仍对二者混淆不清。下面小编就从产品、消费者、政策以及未来发展四个方面对加热不燃烧与功能型蒸汽电子烟(以下简称小烟)进行多位对比。
一、产品层面
虽然加热不燃烧与小烟同属新型烟草制品范畴,但二者在本质上是大不相同的。小烟使用的是一种只含有尼古丁成分的液体,也就是我们说的烟油,除尼古丁之外并不含任何一种烟草成分。而加热不燃烧所使用的烟弹是传统香烟优化改进而来,不仅含有传统烟草中的尼古丁还有焦油等物质,本身就属于烟草制品,没有改变烟草的本质属性。
小烟的工作原理是烟管内的气敏原件通过感应吸气的压力变化而连同电源,这时一方面发光二极管会通电,发出亮光,显得较为时尚;一方面加热器通电将烟液气化,让吸食者可以吸入烟液雾气。
加热非燃烧烟草制品,是通过特殊的加热源对烟丝进行加热,加热时烟丝中的尼古丁及香味物质通过挥发产生烟气来满足吸烟者需求。
二、消费者层面
整体而言,两者在替烟方面各有千秋。
小烟更适合有戒烟需求的消费者,其优势是合规生产的烟油减害效果更胜一筹,但致命的缺点是市场监管系统并未普及,风险不可控,且易吸引不吸烟人群及未成年人使用。
加热不燃烧烟弹由于含烟草成分,更契合烟民替烟需求,真正还原了香烟的口感,且大厂之间已具备良好的监管体系,风险相对可控。
因此,在类烟性方面,使用优化型香烟作为烟弹的加热不燃烧占有优势。
三、政策层面
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对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至关重要,相对于其他影响因素,可以说政策拥有“一票否决权”,也拥有“一票通过权”。
在电子烟监管上,各国监管政策差异较大,关键在于是将电子烟归类为普通消费品、烟草制品还是医用药品。各国立法可分为五类,分别是按普通消费品监管、统一纳入烟草制品监管、按药用产品监管、禁止销售和禁止销售、使用。在我国,尚未制定针对电子烟的监管法律,但对电子烟、烟油的标准制定目前已经提上日程,相信那些扰乱市场、制造劣质产品的不法商家会大大减少。
加热不燃烧烟弹在我国被认定为“烟草制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受到严格管控,国内目前也没有正规的烟弹销售渠道。但是国内也加快了对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研发与生产,目前主要以“国家队”——中烟企业为主,其中四川、云南、广东、安徽、湖北相继推出了加热不燃烧产品,监管态度趋于积极,预计不久就会有相关政策出台。
四、未来发展层面
小烟:曲折发展,资本风口
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处于政府“无监管”,行业“无秩序”,产品“无标准”的灰色状态,这对电子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除此之外,口感与传统烟草相差甚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与国内吸烟文化不契合都是电子烟发展缓慢的原因。但各种投资机构都十分看好电子烟市场,想必会继续注入资本,维持行业高速发展。
加热不燃烧:潜力巨大,未来可期
虽然我国加热不燃烧制品由烟草专卖局管制,国内无合法销售,但是技术上已具备研发实力,部分产品试销海外市场。2018年7月烟草总局印发的改革要点通知中已明确深化新型烟草创新改革,推进政策法规研究,政策态度趋于积极。技术成熟与政策态度这两点决定了加热不燃烧一定会在我国这个最大的烟草消费国一展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