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内多家中烟公司先后推出了多款加热不燃烧产品,其中部分产品已经在海外市场上市。民间对此类产品的关注度日益高涨,但是国内还未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加热不燃烧制品的合法性。对于商业公司来说,除了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对销售、走私加热不燃烧制品进行罚没外,有必要对加热不燃烧产品的未来进行评估,笔者认为,应对加热不燃烧制品,应采取“适度反哺市场”政策,工商订制新型卷烟制品,选择特定渠道定量销售,在合理取得市场成长空间的同时,合理保障传统卷烟制品的市场地位。
一、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独有现状
“走出去”产业链。近年,国家局高度重视新型烟草制品,按照“高起点、超常规、跨越式”进行了战略布局,致力于发展高、精、尖新型卷烟道路,在山东、上海等地成立研究中心,形成“基础理论—应用技术—产品开发”的完整技术链,走出了全产业链发展道路,加热不燃烧等新型卷烟远走本土,常销国外。
“监管型”本市场。在2017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已经提出对加热不燃烧等新型烟草制品加强法律监管,国内暂时不可以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这是从法律上、原料上和卷烟利税上对卷烟市场的保护。
“独特性”需求点。顾名思义,此类卷烟以“加热不燃烧”为思路设计,低温环保 能使烟叶刚好加热到足以散发出味道的程度,而不会点燃烟叶,极具科技感、时代感和新潮感,因此其消费者可能是有戒烟需求的烟民和追求时尚的年轻消费群体,这两类群体在我国卷烟消费者中占有一定比例。
二、顺从机遇、应对挑战
目前来看全球研发加热不燃烧烟草的国家越来越多,安全性与环境友好、硬件技术与产品口味的无限想象空间、下一代烟草消费者的取向、高额税利,都是新型烟草制品的优势。从产业颠覆产生的条件来看,新型烟草制品技术颠覆已经形成,消费体验颠覆正逐步形成。使“走出去”的产业链与我国卷烟商业链有机无缝对接,适度反哺市场,盘活市场,推进卷烟营销模式转型升提质,新型卷烟有序发展,卷烟消费持续升级,乃是大势所趋。
小范围订制:激活新型卷烟工商协同研引模式,由工业主导转向工商共议,由行政联盟转向经营联盟,由“商业搭台、工业唱戏、卷烟产品为主角”的资源配置转向“以商业企业为连接渠道的核心辐射”配置模式,切实发挥商业企业紧抓市场资源进行市场需求研判的作用,推动新型元素在中国市场中的全方位互动,实现灵活的尊重市场,满足市场,同时发挥烟草商业企业作为主渠道控制市场资源的优势,健全优胜劣汰的新型产品引入机制,完善特渠道投放规则,依靠“资源、红利、发展”思维校正加热不燃烧卷烟等新型卷烟的市场运营。
特渠道供销:开启行业自办、重点示范、特区经营等特殊化经营模式,转普通渠道为特殊渠道,转传统渠道为新兴渠道,转统一渠道转变为精致渠道,探索及研究加热不燃烧卷烟在我国市场的合理位置。
有秩序营销:坚决“专卖中的专卖”理念,完善加热不燃烧等新型卷烟的市场监管措施,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坚持从严治理,一是在源头上坚守底线,杜绝“假私非”,杜绝非正规渠道销售;二是在经营中加强管理,设置专人专区专岗销售,突出“一渠一负责”,有效规范销售行为;三是在终端上强化掌控,设置专区和销售标识,区隔陈列新型卷烟,合理加强消费感受,引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