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2017年11月18日和2018年1月4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和大理市公安局联合烟草部门破获两起假冒卷烟案,查获假冒卷烟420余万支,案值超过200万元。
根据这两起涉烟案件和周边公安机关破获的类似案件情况,结合烟草部门提供的卷烟市场调查数据,公安、烟草部门分析认为,这两起案件并不是孤立的个案,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
经过大理州、市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部门4个月的悉心经营,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作案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规律、制假窝点、运输车辆、原辅料供应、分销网络等信息逐渐明晰,并确定了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一个集生产、运输、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于一体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2018年4月25日凌晨5时,在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的指挥下,共调集大理、昭通、文山、昆明等地公安人员和烟草稽查人员850余人,跨区联动、同步收网,成功打掉了由福建云霄籍人张某塔、陈某辉等组织的特大制售假烟网络,彻底捣毁制假窝点12个、制假生产线3条,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73人(其中外籍非法务工人员20人),查获制假条盒包装机2台、电动油封机2台、激光打码机1台、发电机1台、空压机2台,收缴非法生产的成品卷烟3个品牌共1689万支、烟丝13256公斤、烟叶150公斤、卷烟纸150盘、滤嘴棒1914万支以及大量用于制造假烟的辅料,查扣车辆4台、手机48部、对讲机3部,查获银行卡50余张、现金14.26万元。整个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现场查获物品和其他非法经营案值1.502亿余元。涉案人员共计31人,其中已到案27人(逮捕19人,取保候审8人)、上网追逃4人。
据悉,自2017年11月起,张某塔、陈某辉纠集江西余干籍人张某勇、阮某和等在云南文山、昭通等地建立3条假烟生产线,编织了一个集假烟生产、运输、销售为一体的犯罪网络,严重破坏了“两烟”生产经营秩序。
案件点评
从“1·04”案件组织假烟制售犯罪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整个犯罪产业链条的形成看,该犯罪团伙架构完整、组织严密、分工具体、响应高效。福建籍犯罪嫌疑人搭建制假售假高层指挥组织架构,并完成犯罪网络架设;江西籍犯罪嫌疑人提供制假售假犯罪资金支持,并借助多年打造的市场营销网络构建假烟物流和分销网点。
从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看,不仅有福建、江西、湖南、贵州和云南人,还有越南籍工人。该犯罪团伙核心骨干成员还构建了“影子”指挥部,用“替身”签订购货、购车、租赁等合同,营造出假烟犯罪网络支撑软硬件假象,设定防范执法机关打击的“防火墙”。
该案网络化、地域化、团伙化、家族化及产业化等涉烟网络犯罪特征突出,甚至还具有专业化作业、技术化操作以及跨境跨区域公司化管理运作和反侦查能力强的特点。
此案的成功破获,得益于烟草与公安部门联合机制的建立,也为以后打击类似不法分子提供了经验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