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消费人协会表示,该会很高兴听到政府将制订该会期待已久的独立的《烟草控制法令》;它将取代被莫名其妙地归入《1983年食品法令》里的《1993年烟草产品控制条例》。
该会希望,卫生部将封堵《烟草产品控制条例》里的所有漏洞,同时也能预想到烟草业者将会如何应变。我们必须明白,抽烟就是对尼古丁上瘾,就是要保持血液里的尼古丁水平。
“我们必须知道,由于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框架公约》)的控制在收紧,因此,烟草公司已不能用传统的抽烟概念了。它们将被迫想办法跳出传统概念之外,其办法就是延伸品牌和产品,使它们的产品不在大多数国家的烟草控制法律或《框架公约》的定义之内。”
该会表示,多年来《烟草控制条例》经过多次修订,包括2009年1月实行在烟盒印上警告图片。当时规定图片占烟盒正面的40%,背面的60%;2014年1月,正面的图片增加到50%,背面不变,而正面和背面的警告文字分别保留为马来文和英文。
该会说,烟盒上禁止有像“轻度”、“温和”、“低焦油”、“优质”和“全味”之类的误导人的描述词。可是这仍然没能阻止烟草公司绕过禁令,使用创意的和花哨的名称,如“先进的混合产品”、“双爆破”和“破冰”等。
该会表示,《烟草控制条例》对香烟的定义是:“任何全部或部分含切的、或切丝的、或制造的烟草产品或其代替品,是用一张或多张纸卷起来而且可以立刻就抽吸的。”这个定义是过于狭窄了。
“草拟《烟草控制法令》时,必须把香烟的定义扩大到包括所有含烟草成分、含尼古丁,或任何像烟草产品那样使用的产品,除非是用于医疗用途,而这也必须是由医生开的药方。”
槟消协表示,该会数十年来都在呼吁控制烟草,该会愿意用自己的经验和卫生部合作。草拟《烟草控制法令》应该与其他法律的草拟或修订同步进行,尤其是有关香烟走私的。在这方面,该会呼吁对涉及买卖走私烟者实行强制坐牢、没收货物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