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兰山区零售户问:我经营着一家超市,已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段时间,我因交通肇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我听说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许可证就会被取消,请问我的许可证会被取消吗?
兰山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九条规定,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烟草专卖局可以取消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因此,零售户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烟草部门可以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您是因交通肇事被追究,并非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不属于法定的取消经营资格的情形。所以您的许可证不会被取消,可以正常开展卷烟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