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某某品牌卷烟,借我五六条急用。”“我打算转让许可证,谁要联系我。”在零售客户自律互助小组微信群,这样的信息偶有“冒泡”。当专卖执法人员提醒客户,这样做属违法行为时,有的人还不以为意。
时下,零售客户自律互助小组渐成为卷烟营销和市场监管的好帮手。对于自律,绝大多数客户能理解、能接受、能配合;但对于互助,有的客户却理解偏了。
客户之所以对“互助”产生上述认识误区,在很大程度上与烟草部门宣传引导不及时有一定关系。为此,笔者认为,专卖执法人员遇到前面提到的情况,要告诉客户:互助的前提是守法,抛开守法谈互助,适得其反,自毁长城。私下调剂卷烟不是互助的范畴,属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长此以往,卷烟“打码到条”也就失去存在的价值,市场监管势必出现漏洞,造成卷烟市场不稳定,最终危及客户的切身利益。许可证管理是专卖管理的基础,一店一证、人证相符、证址一致,这是守法经营的前提,也是客户应知的基本规矩。客户要严格遵守许可证管理制度,决不能以互助为由,私下出租转让许可证。
此外,烟草部门还要正本清源,因势利导,引导零售客户自律互助小组开展法律法规互帮互学、示范点学习观摩,新品培育指导、困难客户帮扶等互动活动,促使个别客户走出认识误区,弘扬商业传统道德,建立新型客户关系,推动卷烟零售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