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从永安市人民法院获悉,永安“1.30”非法经营案当事人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年1月30日,永安市烟草局执法人员联合永安经侦大队干警,分别在嫌疑人魏某的面包车上、仓库以及航鹰物流和行行行物流货场,查获其非法经营的卷烟631条,案值合计102895元。后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魏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2016年8月至案发期间多次倒卖卷烟,非法经营数额54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魏某非法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同时因被告人前犯盗窃罪,刑期尚未执行完毕,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