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通知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近日,天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开展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宣传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市局(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国家局要求,及时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积极组织落实。
二是多措并举,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办公场所、内外网站、烟草期刊等平台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制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行为,引导广大零售客户守法经营,促进社会公众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对外宣传,发放海报。市局(公司)所属各单位认真统计汇总全市中小学校、市场监管部门场地数量,发放《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海报,并做好海报的张贴和宣传工作。
四是加强管理,持续监管。市局(公司)要求要将此项工作全面落实到市场检查、普法宣传、零售客户培训等工作中,积极与本地市场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配合,共同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创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