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近日,A县个体工商户王某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时发现,王某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同音不同字,且王某无法提供营业执照上的人名与身份证所有者同属一人的证明材料。
因此,工作人员对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建议其重新核发信息准确的工商营业执照后再申请办理。但是,王某心中不解,认为工商营业执照确实是自己办理的,只是与身份证上的名字同音不同字,又不是什么大问题,应当不妨碍申请办证。
【分析】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所以,工商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明两者是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本案例中,王某的工商营业执照与身份证出现了同音不同字的问题,而且王某也无法证明营业执照上的人名与身份证所有者同属一人。
因此,A县烟草专卖局对王某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