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售卖来路不明的卷烟,湖里区一家卷烟店被依法查封,经营者高某投案自首。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上述非法经营案件。
高某在湖里区开了一家烟酒店,非法销售品牌卷烟。2018年10月30日,厦门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湖里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治安大队对高某的店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高某趁乱逃跑。同年12月,高某至湖里区烟草专卖局投案自首。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的行为已违反国家烟草专卖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金额共计人民币161421.64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621元。另暂存于法院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