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普通越野车,车上却装载着上千条假烟,最终司机和这批卷烟在高速路口检查站遇检被查。近日,福鼎市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唐某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000元。
据了解,男子唐某虎日常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有时会帮客户运输一些重要货品。今年4月某日,有客户找上唐某虎,让他帮忙运一批卷烟。唐某虎明知这批卷烟实际上是假冒伪劣产品,但还是为了7000元的高额运输费应承下来。
同月某日,唐某虎租了一辆越野车,专挑晚上时间从漳州市出发前往浙江,以为能毫无风险地把这笔钱赚到手,却不想在途经闽浙高速检查站时,遇到公安民警和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的联合突检,车上的1825条印有“玉溪”“中华”“利群”等品牌香烟和3副车牌被一举查扣。唐某虎被福鼎市公安民警抓获并刑事拘留。后经鉴定,1825条卷烟价值592300元,且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唐某虎明知他人销售假烟仍帮助他人予以承运,价值达592300元,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虑及唐某虎并非自行经销涉案伪劣卷烟,仅受雇为他人运输物品,认定为从犯,结合其犯罪未遂和坦白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