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因违法经营被取消卷烟经营资格,请问其他家庭成员还可以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此,被取消经营资格后,原持证人三年内不能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取消经营资格的法律责任只能由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明的负责人承担。其他家庭成员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受原持证人被取消经营资格的影响。因此,只要其他家庭成员符合办证条件,就可以向当地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