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向各位从事香烟经营的亲征求意见和建议,其中反馈数量最多、大家都迫切想要了解的问题,归纳总结起来就是——货源为什么不能充分满足?虽然这个问题不是这么好解释,牵扯的面也比较广,但既然各位亲都在提,小编今天还是决定,分享个人一些浅见。
货源为什么不能充分满足?小编觉得主要与三个因素有关:商品属性、行业责任、市场变化。
1. 商品属性
说到商品属性,就需要各位亲先建立一个认知,虽然香烟和其它快销品一样都可以在店铺中陈列和销售,但香烟的核心属性决定它只能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专卖许可,也就是说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取得专卖行政许可才有资格进行销售,并且在购进和销售上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别的零售商品都不需要吧?
计划性强,从种植、加工、生产、运输再到销售,每一个环节都严格受控,本年底确定明年大致的种植、生产、销售计划。这就决定了香烟不能同其它商品一样,可以随时按需供货。别的商品巴不得卖得越多越好,香烟可不是哦~
有些亲肯定又会问,那是不是我们计划制定得不合理啊?多制定些计划,多生产,多销售,还能多赚钱不好吗?这就涉及到小编要说的第二个因素了。
2. 行业责任
一个成熟的行业,是要肩负责任和使命的,我们烟草行业作为国企更不例外,除了卖烟,我们还肩负有《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责任。
亲没有看错,就是控烟,没错!我们确实既在“卖烟”也在“控烟”。
在工业生产方面,也就是各家生产香烟的厂商,一直在对产品进行降焦减害,这就是为什么现在低焦、细支香烟越来越多的原因,商品包装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也越来越大。
在商业销售方面,也就是批发香烟的我们了,在尽可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严格控制采购协议,让市场保持稍紧平衡的状态,并要求每位亲的门店上必须张贴“不向未成年销售”的警示语。
在国家控烟形式方面,本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其中一项就有控烟行动,采取“寓禁于征”措施,利用税收、价格调节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的成效。
有的亲肯定又会说,那干脆就不卖了呗?小编在这里必须强调,“控烟”不等于“禁烟”,本着“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的行业价值观,我们既要为国家税利做贡献,又要为零售商提供合理利润,还要满足消费者客观存在的购买需求。
3. 市场变化
相信各位亲都体会到了这几年贵阳这个城市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种新区、楼盘、街道的建设,城镇化率越来越高、常住和流动人口越多越多,新增的零售门店也越来越多,但我们货源总量却因为上面提到的因素,这几年都基本保持不变。
此外国家放管服政策推行之后,又有更多的亲加入了我们这个大家庭,经营香烟这支队伍日益壮大,“僧多粥少”各位亲应该都懂的。
至于什么是“放管服”?“放管服”后办证有哪些变化?这是小编下次要分享的内容了。
相信到这里,“货源为什么不能充分满足”这个问题,各位亲心中都有了各自的答案。最后,结合当前的形式,小编给各位亲提几点销售方面的建议:
珍惜货源,订足能够订到的品规,尝试没有销售过的新品规。
稳住价格,不再低价销售香烟,确保自己合理的利润空间。
引导消费,逐步提高销售香烟的档次,建议顾客“抽少一点,抽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