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2018年8月初,多名福建籍男子采用送货上门的方式,在江苏南通及周边城市贩卖假烟。得到线索的南通公安、烟草部门高度重视,双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8·16”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
经过初步侦查,这是一个“制售假一条龙、供产运销一体化”的制售假烟案,涉案人员较多、涉案范围较广、涉案金额较大。专案组明确目标:铲除各级假烟销售团伙,捣毁假烟地下工厂,集中力量斩根除源。
根据线索,专案组锁定了南通地区以福建籍江某存为首的贩卖假烟犯罪团伙,随后顺藤摸瓜,进而挖出其在昆山和广州的上线、在南通和常州的下线,以及该案在安徽亳州和河南漯河的生产窝点。
按照“深经营、挖幕后、查源头、破网络”的办案思路,专案组充分利用公安网侦、技侦等手段,对涉案人员活动轨迹、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详单等进行分析,并多次奔赴广东、安徽、河南、福建等地进行调查取证,逐步摸清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活动规律和犯罪证据。
“8·16”案件整个犯罪活动组织架构严密,各级分工明确,嫌疑人具有很强的活动隐蔽性和反侦查能力,甚至建立了攻守同盟,给侦查破案制造了许多困难和阻力。
办案人员在摸排跟踪过程中发现,在南通的江某存团伙进货、送货均使用专用号码联系,嫌疑人驾驶的车辆经常会在途中突然停下、折返、拐弯,与买家接头均选择在偏僻荒郊,使用现金交易;在昆山的江某风团伙有多个落脚点,而且不定期更换假烟储藏仓库,不定期租赁各种民用车辆运送假烟;在漯河的江某达同样有多处落脚点,出行频繁变换交通工具;假烟制造环节的主要嫌疑人黄某欢从不直接参与假烟的生产、交易,而是藏身幕后;在亳州的张某荣、尹某领等人则将假烟生产窝点藏于民房内,周边设有大量监控,专人把守。
经过不懈努力,专案组最终摸清了制假窝点,掌握了该案制售假烟的运作模式——嫌疑人黄某欢等人出资开设工厂、招募工人,负责假烟的生产、打码、包装,工厂位于安徽亳州尹某领家中,过滤嘴、卷纸、烟丝的仓储点位于河南漯河。生产出的假烟由张某荣等人销往全国各地。该案中生产的假烟以中低档烟为主,假烟外包装箱上均印刷有“王老头”字样。
2018年10月16日,近200名公安人员和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兵分六组,在福建平和、福建云霄、广东广州、河南漯河、安徽亳州、江苏昆山、江苏南通七地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暂扣涉案车辆10余台;查获假冒卷烟32935.4条,案值383.31万元;查获烟丝446公斤、烟叶烟梗7776公斤、烟用丝束1475公斤、烟机设备7台。经初查,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千万元以上,目前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南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件点评
江苏南通“8·16”案件的破获成功打掉了一个横跨多省、供产运销假烟的犯罪团伙,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在此案侦办过程中,各级公安、烟草部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听取案件研判进展情况汇报,明确工作重点,沟通案件办理,为案件的顺利侦办扫清了障碍,打牢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基础。
在案件初查阶段,专案组围绕嫌疑人的生活轨迹开展研判,通过运用大数据资源,在海量信息中找到有价值的线索,进而深入分析、科学研判,使案件取得关键突破。由此,专案组掌握了底层销售团伙的犯罪事实,并逐步发现其上家,进而锁定造假窝点。
办案人员的奉献担当,是侦破本案的关键。本案的假烟生产窝点在漯河、亳州,而以黄某欢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均为当地人,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在侦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黄某欢不定期更换驾驶车辆,嫌疑人江某达昼伏夜出,在漯河当地有多个落脚点,他们的行迹和住所很难锁定。但专案组成员没有向困难屈服,所有人员均放弃节假日,辗转数千公里,彻夜摸排、蹲点守候,最后成功侦破这起涉及多个环节的制售假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