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前几天我店内的60条假烟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查获,该局对我下发了责令整顿通知书。据了解,当天也有一户零售户因售卖10条非渠道卷烟被查了,但该烟草专卖局仅对其进行罚款和批评教育。我们两家同样是违规经营,为何处罚结果不同?
回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你有60条假烟被查,属于被一次性查获假烟超过50条的情形,因此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另一户零售户售卖10条非渠道卷烟,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因而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