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烟草销售许可证,买入香烟再进行倒卖,从中赚取差价。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黄某批准逮捕。
黄某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烟草许可手续情况下,自2018年9月开始,在平南县范围内的烟摊多次收购烟草制品,然后将收购的烟草制品运往藤县销售,并从中非法获利。
2018年11月9日,黄某在平南城区多个烟摊点购买香烟后准备运往藤县销售。但因群众举报,黄某在平南县洪德水泥厂门口旁停放的烟摊被县烟草局执法人员以及公安民警依法进行检查。随后,相关执法人员又来到黄某承包的果场仓库内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黄某车上以及仓库里所有的卷烟制品被依法查扣。经执法人员清点,涉案卷烟共5个品种1251条。经平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卷烟价值为77800元。
平南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买入香烟进行倒卖,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