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磐安“1·18”移动互联网销售假烟网络案,被国家烟草专卖局认定为二级国标网络案。
2017年1月17日,磐安县烟草专卖局接待群众陆某卷烟鉴别服务,经鉴别系假冒卷烟,在与其交谈中得知,所鉴别卷烟是通过微信购得。磐安县烟草专卖局立案调查后发现,该微信号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且涉案金额巨大,遂将该案于2017年1月18日移送磐安县公安局。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于当日立案调查并成立了专案组专门负责侦办该起案件,经过长达数月的调查取证,先后辗转丽水、嘉兴、哈尔滨等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其中逮捕3人,该案涉案金额共计517.2万元。
这一案件,此前已被公安部列为2017年打假“利剑”行动第二批督办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