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板在繁华地段开了一家小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店里所卖卷烟都是真烟,但前不久却被执法人员查处了。这是怎么回事?卖烟必须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否则违法;卖烟必须卖真烟,不能卖假烟,否则违法。这些李老板都知道,可是持证卖真烟,咋还违法了?
下面,就听小编慢慢道来,哪些情况下持证卖真烟,也是违法的。
1.异地进购卷烟
开头的案例中,李老板是A县持证卷烟零售户,他经营的店铺位于县城繁华街道。近期由于听说某品牌卷烟销量很好,但是在当地不好订购,于是李老板便到临县进购了一些该品牌卷烟放到店里销售。
没多久,李老板“在外”购进的卷烟未经销售就被该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李老板被罚款。这是为啥?
划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李老板作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只能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而从其他市县购进真品卷烟放在店铺内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2.私自调剂卷烟
王老板经营着多家便利店,由于部分店铺卷烟供不应求,于是王老板便私自对各店铺卷烟进行调剂。执法人员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他存在私自调剂卷烟的行为,遂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为由对其依法进行处罚。这是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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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王老板调剂的是自己名下的便利店卷烟,但卷烟不同于普通商品,应遵循“一店一证”的原则,由各便利店分别向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不能私自调剂,否则就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3.代卖礼品烟
春节过后,张老板的侄子将两条朋友送的卷烟放在张老板的店里销售。执法人员进行礼品烟回收专项检查时在店内发现这两条卷烟的喷码均为外地喷码,遂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为由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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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烟不属于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的货,不能出售。张老板的做法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零售户朋友,切不可碍于面子帮助亲戚或者朋友代卖礼品烟,也不能贪图小利回收和销售礼品烟。
4.许可证不是自己的
5月8日,A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某小区的一家便利店发现,该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是店主本人的。原来,该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经营者姓名为郭某,但商店实际经营者为李某。经询问得知,郭某在一个月前外出经商,已将该店转让给李某,李某一直使用从郭某处转让来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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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卖烟,必须持有自己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使用非法转让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属于未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
因此,郭某将许可证转让给李某,两人的行为构成非法转让许可证。李某用转让来的许可证从事卷烟经营,属于无证经营。
5.停业整顿期间售烟
近日,A县两户零售户因在责令停业整顿期间售烟,被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今年以来,零售户乔某、范某均因违法违规经营卷烟被烟草专卖局多次处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两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顿。但在停业整顿期间,两人仍然继续从事卷烟经营。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对二人依法作出了“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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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处罚结果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在此提醒广大零售户朋友,停业整顿期间,不可售烟。如果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一定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