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浙江省遂昌县小伙子金海来说,发家致富来得太容易,在家发发微信卖香烟,一年就能赚20余万元,不过,他却没想到,这是犯罪。2017年12月12日,经遂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他的下家郭伟也因犯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5年底,无业在家的金海看到人家开微店,就在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向外销售“中华”“利群”等20余个品牌的香烟,通过微信、支付宝收取烟款,通过快递将香烟邮寄给自己的下家及其他买家。截至案发,在一年半时间里,金海共销售香烟价值60余万元,从中获利20余万元。
业余时间销售衣服等货物的微商郭伟在金海的微店开业后不久,通过网络平台看见了金海发布的香烟销售广告。由于价格相对便宜,他马上扫码加了金海的微信。刚开始时,郭伟购买香烟用于自己抽,从2016年1月开始,他发现其中有利可图,便自然而然地发展成为金海的下家,也通过微信销售起香烟来。截至案发,郭伟共销售香烟价值7万余元,从中获利2万余元。
后经人举报,金海、郭伟非法销售香烟一事案发。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对金海、郭伟销售的其中21种香烟进行了鉴定,发现都是假冒注册商标且系伪劣卷烟,还有部分品牌卷烟未能得到鉴定。2017年6月,遂昌县公安局民警将二人抓获归案,二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