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任务涵盖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厨房设备设施购置安装,本次 “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信息仅针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厨房设备设施购置安装。本次招标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本次厨房设备设施购置安装的中标供应商。本次招标还将确定设计定点入围供应商,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获得入围资格,其他入围供应商名单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和有效投标人数量确定。若有效投标五家及以上则入围三家,若有效投标四家则入围两家,若有效投标三家则入围一家。入围单位作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本级及系统内单位设计项目定点供应商,入围资格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生效起三年。在入围资格有效期内不承诺入围供应商能够获得采购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554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在人民币 300 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能力,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厨房设备设施供货业绩,提供企业(2015—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企业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须提供①2017年1月起连续6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证明)、②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类)。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以及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